刘敏,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2008年汶川地震幸存者,全国大学生抗灾减灾灾后重建国际论坛倡议者,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筹委会成员,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手。她先后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
刘敏,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2008年汶川地震幸存者,全国大学生抗灾减灾灾后重建国际论坛倡议者,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筹委会成员,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手。她先后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她的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通讯社、香港有线电台、凤凰网、文汇报、网易新闻、腾讯新闻、华西都市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转载。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样评价她,“你有不可征服的灵魂,任何艰难困苦都不会让你低头,你已经用自己的‘双腿’站立起来了,面向光明的未来,永远不会倒下。”地震致残是刻在她生命中的印记,经历过死的考验,她领悟到了生的意义。自强不息,她用汗水书写自己的人生,用行动诠释梦想。知责感恩,她用公益传递爱心,用付出回报社会。
一、重获新生,不向命运低头
刘敏是四川北川人,在2008年那场灾难性的地震中,16岁的她曾被埋在废墟下长达30个小时。“再晚两个小时,你就没命了”,这是被救之后医生对她说的第一句话。由于医疗资源的匮乏和抢救生命的迫切,刘敏不得不在帐篷中目睹医生在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截掉自己的右腿。与此同时,长时间挤压带来的严重内伤,使她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2个多月才转危为安。
从地震伤害中恢复过来后,刘敏继续回到学校学习。返校最初,她的月考名次是班级倒数第三名,然而到了高二期末全市统考的时候,她的成绩已经奇迹般地恢复到了年级第四名。仅仅从这小小的人生一角,我们似乎已经可以看出刘敏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凭借着这种精神,刘敏最终如愿考上四川大学,四年后以优异成绩顺利保送到南京大学继续深造。
二、勇往直前,拥抱无限可能
大学为青年学生提供了视野和平台,但只有极少数人像刘敏这样,利用这个平台绽放出了如此夺目的光彩。从走进大学开始,刘敏真正地拿起了书写命运的笔,画出了一幅幅浓墨重彩的精彩图景。
在大学期间,刘敏始终保持着优异的成绩,修得了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学位,荣获了美国百人会英才奖、全国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香港黄乾亨奖学金、南京大学一等学业奖学金、四川大学综合一等奖学金(2次)、南京大学栋梁奖学金特等奖;她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收获了恒大集团全国“新青年 新居梦”选拔赛亚军、四川大学法制知识竞赛(专业组)一等奖、“I创意WE实现”创意大赛金奖、校好书推荐大赛二等奖;科研方面,她参加了1项国家级课题、2项省级课题、5项校级课题,多项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她热心服务集体和同学,担任学生干部,多次获评优秀学生干部,先后获评40余项校级以上荣誉。
三、心怀感恩,用爱撒播阳光
在不断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同时,刘敏没有忘记关爱社会、回报社会。她深知自己的重生,既是属于自己的幸运与努力,更得益于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刘敏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用自己的辛勤努力争取更多社会资源,为青少年和残障人士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爱,发起了“全国大学生抗灾减灾灾后重建国际论坛”,参与组建了“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用公益活动向社会传递爱心。
与此同时,刘敏也更多地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感染别人、鼓励别人,为这个社会撒播阳光。2017年,刘敏受邀到多所中小学给青少年学生分享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传播社会正能量;作为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筹委会成员,以不知疲倦的精神帮助需要关爱的孩子们募捐;与世界残奥冠军波波夫先生等优秀残疾运动员一起挑战残疾极限运动,给予广大残障人士更多的生活乐趣和希望;签约全球最大的假肢器具公司-奥托博克公司,成为中国地区形象大使,以自信阳光的姿态成为残疾人的形象典范。刘敏也是南京大学“诚动天下”大学生成长报告团首批成员,她通过自身感人经历,向学弟学妹分享成长与选择的感悟,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院士称为“励志姐”。
在学校中,刘敏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好评,2017年度获评南京大学“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作为南京大学研究生会成员,积极参与研究生会活动并负责生日墙项目。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恪尽职守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用心运营法学院“律政之心”公众号,展现一名新时代青年学生党员的风范与魅力,2018年被评为“南京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其所在支部也被评为南京大学“先进党支部”。
十年来,刘敏的身上已获得了数不清的赞美和荣誉,但在这一切的背后,又隐藏着说不尽的拼搏和奋斗,泪水和汗水。她虽然失去了右腿,却长出了一双格外有力的翅膀,她经历了命运的地震,却由此更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染社会,用不平凡的力量影响着平凡的世界。
刘敏,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2008年汶川地震幸存者,全国大学生抗灾减灾灾后重建国际论坛倡议者,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筹委会成员,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手。她先后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