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主人公巴克的一生充斥着不平与坎坷。它的经历有点像骆驼祥子,被环境逼迫得退无可退,只能挣扎求存。最终,巴克选择与狼为伍、回归丛林,比起祥子终沦为凡世中随波逐流的一员,更让读者唏嘘。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近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的中篇小说。该书首版于1903年,在某种程度上再现了美国历史上的克朗代克淘金热。巴克的原型来自作者的朋友邦德兄弟的狗,而邦德兄弟的父亲邦德法官的庄园则成了小说里米勒法官的庄园。书中的诸多地名都是真名实地,而作者本人于1897年也加入了淘金热,其独特的经历为他的创作积累了丰厚真实的素材。
巴克的经历再现了北国雪橇狗的“丛林”生活。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文明的教化,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经过了大棒的打压以及在狗群中的历练,巴克体内的野性不断被激发。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遁入丛林,重归荒野。作者在描写巴克时,赋予了它与人相同的情感和品质:它懂自尊,聪明有悟性,善于谋略且想象力丰富。忠诚勇敢,爱憎分明,不畏强暴,为自由、为报恩视死如归。显而易见,作者在描写狗的生活时,是以人的眼光去观察、以人的心理去揣摩、以人的情感去理解的,其中无不带有作者个人经历的影子和对生活的体验与感悟。在小说的结尾,巴克奔向了渴望已久的自由,这也正是作者理想追求的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译文的语言与英文原著相比确实存在一些差距。与原著文字相比,译文有诸多口语式表达,与书面用词取向相反;甚至一句话前后语言风格迥异,就如沉郁之处凭空加一句调侃,格调陡变。加之中英文化差异,某些俚语、双关类的翻译颇为勉强。如此一来,不免造成文不及义,精粹之处略显贫瘠。如有意愿,不妨尝试读一读原著,其史诗般的语言必会带给读者激荡人心的阅读体验。譬如,作者运用大量笔墨描写的北国的雪野,尤其是巴克响应狼嗥奔走丛林的桥段,极具神秘感和野性美。其描写场面之恢宏、空旷与激荡,给人心灵以以强烈的震撼。
其实,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野性的呼唤不是要社会人成为荒野人,而是希望读者能从书中感受到生命不断进化的力量。与其向现实妥协,沉没于冽冽冰雪之中,不如奋而反抗,追逐野性与自由。有判断、有取舍,敢于与命运对抗,最终成为独立的自己,才是野性的呼唤罢。